新双峰客户端11月23日讯(通讯员 朱黎)11月22日,双峰公安交警组织召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新闻通气会,通报相关整治工作情况。

警、校联动查头盔,保障学生出行安全。为进一步提高我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率,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伤害。11月14日至15日,双峰公安交警联合县教育局、乡镇(街道)抓住学生放学时间,在学校周边的重点路段对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乘坐的学生未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在整治现场,民警发现有家长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存在不戴安全头盔、装遮阳伞的违法行为,有些家长自己戴头盔,孩子却没有戴头盔,甚至有时候两者都不戴头盔。民警将交通安全教育搬到执法现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家长进行面对面宣教,向接送学生家长发放《佩戴头盔 安全出行|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和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并将家长、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登记,由学校老师进行重点安全宣传教育,要求家长们言传身教,积极配合交警、校方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双峰公安交警将持续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整治,通过交警、学校、家庭的互相影响和带动下,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聚焦客运车辆隐患,严查不系安全带行为。为进一步提高营运车辆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推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稳步推进。近日,双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内持续开展大客车、出租车等营运客车的安全带使用情况专项整治行动。11月10日下午17时许,双峰交警六中队民辅警在锁石镇芙蓉村路段执勤时,查到一辆车牌号为湘KG***7的中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贺某贤,经检查车上乘坐人员发现彭某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民警依法对乘坐人员彭某开具未系安全带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作警告处理,并对客车驾驶员贺某贤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告诫驾驶员及乘务人员以后在乘客上车时一定要提醒乘客先系好安全带,并在客车驾驶员之间相互转告提醒。11月以来双峰公安交警共查处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3200余起。
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太“任性”,双峰交警、城管联手整治。 11月15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在双峰城区范围内全面整治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交警及城管部门重点加强对城区主干道以及医院、学校、客运站、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区域的巡逻力度,对沿线无序停放的各类共享电动自行车、车头未放置安全头盔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拖移。据统计,当天共清理乱停放共享电动自行车320余辆,拖移严重阻碍交通通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40余辆。
下一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力度进行整治,约谈运营企业加强管理。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珍惜公共社会资源,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按施划停车位停放,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出行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奉献力量。
一审:李娟
二审:欧阳亚辉
三审:刘郁鑫

责编:李娟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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